211就业网是全国毕业生校园招聘门户。全面覆盖全国各个大学的校园招聘信息,为广大毕业生提供招聘、招聘会、宣讲会、实习等信息……我们致力于为毕业生招聘提供及时准确的校园招聘资讯

>> 最新招聘信息
>> 热门招聘信息
211就业网信息阅读

乌鲁木齐地区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公告

信息来源:新疆大学招生就业指导中心 时间:2008-06-11 00:00:00

乌鲁木齐地区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公告

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定于9月20日至21日在全国统一举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公告》(第75号)和自治区司法厅公告的精神, 现就乌鲁木齐地区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

(一)报名条件

1.符合以下条件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具有高等院校法律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或者高等院校其他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具有法律专业知识;
(5)品行良好。

依据《司法部关于确定国家司法考试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的意见》(司发通[2007]38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中部六省比照实施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和西部大开发有关政策范围的通知》(国办函[2007]2号),乌鲁木齐地区乌鲁木齐县可以将报名的学历条件放宽为高等院校法律专业专科学历,这一政策的适用期限截至2011年12月31日。
前述高等院校,是指大学、独立设置的学院和高等专科学校,其中包括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和成人高等学校。

普通高等学校2009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外国高等院校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其学历(学位)证书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后,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已经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
  (1)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国家机关开除公职的;
  (3)曾被吊销律师或公证员执业证的;
  (4)依照《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试行)》第十八条规定,被处以2年内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期限未满的;或被处以终身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
3.已经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以及已经取得B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但尚未取得高等院校本科以上毕业学历的人员,不得再次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二)报名方式、时间与地点  

1.报名方式:2008年乌鲁木齐地区国家司法考试的报名实行网上预报名、现场确认的报名方式。报名人员必须先在网上预报名,再按预约的现场确认时间到本人所选择的报名地点进行确认;未网上预报名的报名人员可在现场确认期间内,由本人到户籍所在地(市)司法行政机关指定的报名点进行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网上预报名时间为6月11日至25日。报名人员应在上述期间内登录司法部网站(即中国普法网,网址:http://www.legalinfo.gov.cn)进行网上预报名。
现场确认时间为:7月5日至20日,北京时间上午10:00至13:00,下午15:30至19:00,双休日不休息。

3.报名(现场确认)地点:2008年乌鲁木齐地区国家司法考试报名点为乌鲁木齐市司法局六楼 (人民路立交桥南侧200米,乌市河滩南路486号)。

(三)报名材料

报名人员现场确认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报名表。报名人员可在司法部网站下载打印含有本人信息的报名表。不能提前下载打印报名表的,现场确认时须提供网上预报名序号。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普通高等学校2009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凭所在院校出具的证明报名(格式证明可在司法部网站下载)。此证明须经所在院校的教务处(或学生处)盖章方为有效。

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单科成绩已全部合格的人员,可以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部单科合格证书和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毕业证明或主考院校出具的格式证明报名(主考院校格式证明可在司法部网站下载)。

  持港澳台地区或国外高等院校学历的人员报名时,须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4、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区的报名人员,须提交户籍原件及复印件(打印版);报名表中所填写的户籍代码应与户籍地一致。

5、在户籍所在地以外工作、学习的报名人员须提交工作、学习单位开具的工作、学习证明。

6、报名人员报名时,应当交纳报名费210元。

报名点工作人员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经审验真实、齐全,符合报名条件的,当场数码采集照片,现场打印发放准考证主证(主证包含考生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及有效身份证件号等信息)。

报名人员须在8月22日至9月10日期间自行登录“中国普法网”,用A4纸下载打印准考证副证(副证包含考生的准考证号、答题文字、考点、考场号、座位号、考试时间、科目等考试信息),并沿虚线裁去多余部分。报考人员必须持准考证主、副证和有效身份证件方可参加考试。

二、考试

(一)考试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时间为9月20日、21日。具体为:
  试卷一:9月20日上午08:30―――11:30,考试时间180分钟。
  试卷二:9月20日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180分钟。
  试卷三:9月21日上午08:30―――11:30,考试时间180分钟。
  试卷四:9月21日下午14:00―――17:30,考试时间210分钟。
  (二)考试内容、方式和科目  

国家司法考试内容包括:理论法学、应用法学、现行法律规定、法律实务和法律职业道德。
  国家司法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命题,命题范围以司法部制定并公布的《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大纲》为准。
  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采用闭卷、笔试的方式。考试分为四张试卷,每张试卷分值为150分,四卷总分为600分。试卷一、试卷二、试卷三为机读式选择试题,试卷四为笔答式实例(案例)分析试题。各卷的具体科目为:
  试卷一:综合知识。包括:法理学、法制史、宪法、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司法制度与法律职业道德;
  试卷二:刑事与行政法律制度。包括: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试卷三:民商事法律制度。包括: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含仲裁制度);
  试卷四:实例(案例)分析。包括:法理学、宪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

2008年乌鲁木齐地区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使用汉文、哈萨克文、维吾尔文、蒙古文等四种文字印刷,报名人员在报名时可以根据本人情况选择可使用的文字答卷。

(三)考试纪律

应试人员应当认真阅读《国家司法考试应试规则》和《国家司法考试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自觉遵守考试纪律,自觉维护考场秩序。
  (四)试题参考答案异议  

为确保国家司法考试公平、公正,进一步增加国家司法考试的透明度,司法部将在9月22日上午8时向社会公布考试试题,在9月25日上午8时公布考试试题参考答案。应试人员对试题参考答案有异议的,可在9月25日至30日期间登录司法部网站,在该网站“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试题参考答案异议专区”中对试题参考答案提出异议并说明理由。司法部将组织专人收集、整理各方面对试题参考答案提出的意见,并在试卷正式评阅工作开始前提交“试题参考答案审查专家组”研究、论证。经“试题参考答案审查专家组”论证的参考答案为试卷评阅的依据。

三、考试成绩与资格授予

  国家司法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评卷。评卷工作结束后,考试成绩由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公布。
  根据《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的合格分数线,待考试结束后,由司法部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确定公布。
  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人员,由司法部统一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区的法律专业专科学历毕业人员,在非放宽地区或其他放宽地区报名、考试的,考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应当在户籍所在地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参加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合格的普通高等学校2009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应在2009年7月31日前,持考试合格成绩通知书和毕业证书向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考试合格并获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担任法官、检察官,申请律师执业和担任公证员,应当符合《法官法》、《检察官法》、《律师法》和《公证法》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考试的复习与辅导

根据《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司法部已制定出版《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大纲》,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人员可依据该大纲进行复习、备考。
  乌鲁木齐市司法局不举办考前培训班,也不委托任何单位进行国家司法考试考前培训辅导。

五、香港、澳门居民报名考试有关事宜

香港、澳门居民报名参加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按照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关于港澳居民报名参加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具体事项的公告》办理,可登陆“中国普法网”查询。

六、台湾居民报名考试有关事宜

台湾居民报名参加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按照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关于台湾居民报名参加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具体事项的公告》办理,可登陆“中国普法网”查询。

七、现役军人报名考试有关事宜

现役军人报名参加2008国家司法考试事宜,仍按司法部与解放军总政治部联合发布的《关于组织军队现役人员参加2002年国家司法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2002]政办字第5号)办理。

八、咨询电话

乌鲁木齐市司法局国家考试司法咨询电话:2828044 2319673

九、咨询网站:

1、中文域名:“法治新疆”网

英文域名: www.fzxj.cn

2、中文域名:“新疆司法考试”网

英文域名:www.xjsfks.cn

乌鲁木齐市司法局

2008年6月10日

后附:

乌鲁木齐市司法局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就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广大考生共同关心的问题做一解答

根据司法部第 75 号公告的精神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将于9 月20日、21日在全国统一举行。日前,乌鲁木齐市司法局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负责人就乌鲁木齐地区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有关问题做一解答。

问:今年乌鲁木齐地区国家司法考试报名方式有何特点?

答:根据司法部的要求,今年乌鲁木齐地区采取网上预报名、现场确认的报名方式,考生报名参加司法考试,须在规定期间内登录司法部网站,进行网上预报名,并根据报名时网上约定的时间,携带相关材料前往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领取准考证主证。也就是说考生报名应经过网上预报名和现场资格确认两个环节。另外, 根据司法部公告的精神今年 普通高等学校2009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凭所在院校出具的证明(格式证明可在司法部网站下载)报名。

在此提醒考生要在规定的期间内进行网上预报名。错过了报名时间,网上报名系统将予以关闭,不再受理考生的报名。

问:今年国家司法考试什么时间开始报名?

答:网上预报名时间为6月11日至6月25日;报名人员应在上述期间内登录司法部网站(即中国普法网,网址:http://www.legalinfo.gov.cn)进行网上预报名。

乌鲁木齐地区报名点设在乌鲁木齐市司法局六楼 (人民路立交桥南侧200米,市河滩南路486号),现场确认时间为7月5日至20日,北京时间上午10:00至13:00、下午15:30至19:00,双休日不休息。具体事宜可咨询乌市司法局,咨询电话:2828044 2319673 。

问:报名的学历条件是如何规定的?

答:符合以下条件人员,均可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4、具有高等院校法律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或者高等院校其他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具有法律专业知识;依据《司法部关于确定国家司法考试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的意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公告,》属于放宽报名学历条件的地区,可以将报名的学历条件放宽为高等院校法律专业专科学历。5、品行良好;今年普通高等学校2009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但应当同时符合以下三个要件:经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全日制大学和独立设置的学院在校本科学生、2009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

问:放宽报名学历条件的政策是如何规定的?

答:依照规定,乌鲁木齐考区经国务院审批确定的国家扶贫工作重点县、民族自治县,可以将报名的学历条件放宽为高等院校法律专业专科学历。

问:考生到现场确认报名资格应当提交什么材料?

答:报名人员须按预报名约定的时间到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并应提交以下材料:1、提交网络报名序号。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原件及复印件。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09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应提交所在院校出具的证明(格式证明可在司法部网站下载),此证明须经所在院校的教务处(或学生处)盖章方为有效。

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区的报名人员,还须提交户籍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主页与本人户口页)。以上提交的复印件须为A4纸。

报名材料真实、齐全,符合报名条件的,经乌鲁木齐市司法局审核确认后,发给准考证主证。经省级司法行政机关复审合格,生成准考证副证,由报名人员自行从司法部网站下载打印。

问:哪些人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答:根据司法部有关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能报名参加司法考。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名参加考试,已经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1)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2)曾被国家机关开除公职的;(3)曾被吊销律师执业证的;(4)依照《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试行)》第十八条的规定,被处以2年内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期限未满的;或被处以终身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

2、已经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以及已经取得B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但尚未取得高等院校本科以上毕业学历的人员,不得再次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有71个县市属于可将报名学历条件放宽为高等院校法律专业专科学历的地区名单:

 乌鲁木齐县、鄯善县、托克逊县、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伊吾县、呼图壁县、玛纳斯县、奇台县、木垒哈萨克自治县、吉木萨尔县、精河县、温泉县、轮台县、尉犁县、若羌县、且末县、焉耆回族自治县、和静县、和硕县、博湖县、温宿县、库车县、沙雅县、新和县、拜城县、乌什县、阿瓦提县、柯坪县、阿图什市、阿克陶县、阿合奇县、乌恰县、疏附县、疏勒县、英吉沙县、泽普县、莎车县、叶城县、麦盖提县、岳普湖县、伽师县、巴楚县、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和田县、墨玉县、皮山县、洛浦县、策勒县、于田县、民丰县、伊宁县、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霍城县、巩留县、新源县、昭苏县、特克斯县、尼勒克县、额敏县、沙湾县、托里县、裕民县、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布尔津县、富蕴县、福海县、哈巴县、青河县、吉木乃县、和田市、喀什市。

乌鲁木齐市司法局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

二??八年六月十日

  • 相关招聘信息
  • 随机招聘信息